土耳其财政与国库部于2020年3月24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的第518号《税务程序法一般公告》
作者
Eyüboğlu & Büyükatak
发布日期
20 七月 2026
《税务程序法》及不可抗力情形
根据第213号《税务程序法》(以下简称“《法律》”)第13条规定,以下情况被列为不可抗力情形的示例:
因重大事故、严重疾病以及被拘留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税务义务的情况;
因火灾、地震、洪水等灾害导致无法履行税务义务的情况;
非因个人意愿造成的强制性损失;
因非所有人意愿之外的原因导致账簿及相关文件灭失或无法取得的情况。
根据《法律》第15条规定,在发生上述不可抗力情形时,法律规定的相关期限将暂停计算,且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时效期间不继续计算。
根据同一条款,土耳其财政与国库部被授权宣布不可抗力情形。
土耳其财政与国库部第518号《税务程序法一般公告》
众所周知,为防止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已扩散至多个国家的新冠病毒(COVID-19)疫情传播,土耳其采取了多项特殊措施。
然而,这些措施导致经济活动受到影响,并造成经济放缓。
因此,土耳其财政与国库部通过2020年3月24日在《官方公报》发布的第518号《税务程序法一般公告》(以下简称“公告”),针对因疫情防控措施受到影响行业中的纳税人,以及年龄超过65岁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纳税人,宣布适用不可抗力制度。
一、涉及商业、农业及职业收入的所得税纳税人
根据公告第3条规定:
对于取得商业收入、农业收入及职业收入的所得税纳税人,自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被认定存在不可抗力情形。
二、适用不可抗力的行业范围
根据公告第3条规定,以下行业的纳税人被纳入不可抗力范围:
零售行业,包括购物中心;
医疗服务行业;
家具制造业;
钢铁及金属工业;
采矿及采石业;
建筑服务业;
工业厨房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及贸易行业,以及汽车工业零部件和配件制造业;
汽车租赁行业;
包括仓储活动在内的物流及运输行业;
电影、剧院等文化艺术活动行业;
包括印刷业在内的书籍、报纸、杂志等出版行业;
旅游运营商及旅行社;
住宿服务行业;
包括餐厅和咖啡馆在内的食品及饮料服务行业;
纺织品及成衣制造与贸易行业;
包括公共关系服务在内的活动策划及组织服务行业。
此外,对于根据土耳其内政部采取的防疫措施而受到经营限制的行业,如其主要经营活动属于受限制范围,也适用不可抗力规定。
上述行业的不可抗力期间为:
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实际经营活动属于上述行业的纳税人
根据公告相关规定:
如果纳税人的主要经营代码虽然不属于上述行业,但能够证明其实际主要经营活动属于上述行业,则该纳税人同样可以享受不可抗力政策。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延期
由于相关期限延期:
根据第5510号法律第89条规定产生的延期罚款及滞纳金将不予适用。
五、65岁以上或患有慢性疾病的纳税人
众所周知,为防止COVID-19疫情传播,65岁以上人员以及患有慢性疾病人员被限制外出。
因此,公告针对该类人员进行了特别规定。
根据公告第5条规定,以下人员被纳入不可抗力范围:
年满65岁的纳税人及执业人员;
患有慢性疾病的纳税人及执业人员;
其纳税申报表及通知由上述人员办理的纳税人。
上述人员的不可抗力期间:
自2020年3月22日起,持续至解除外出限制之日。
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应提交的税务申报、通知以及应缴税款,其期限延长至解除外出限制后的第15日月底。
六、期限延期的办理方式
对于65岁以上的纳税人:
税务机关将无需纳税人提出申请,自动办理期限延期手续。
对于患有慢性疾病的纳税人:
应在解除外出限制后的30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交能够证明其健康状况的相关文件。
以上内容供参考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