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式公寓运营模式及该运营模式在土耳其法律中的监管缺失
作者
Eyüboğlu & Büyükatak
发布日期
20 七月 2026
1. 什么是酒店式公寓?
酒店式公寓(Hotel Concept Residence)是近年来在土耳其逐渐增多的一种租赁经营模式。
在该经营模式下,独立产权单元被出售给购买者,之后,所出售的独立单元由开发商或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方”)向业主(以下简称“业主”)租赁,并进一步形成转租关系。
在被租赁的独立单元内,以酒店式经营方式提供住宿服务,包括按日、按周、按月以及长期住宿。
在该经营模式中,运营方不仅负责独立单元的租赁管理,同时也承担整个主建筑物公共区域的运营和管理工作。
2. 酒店式公寓有哪些运营管理模式?
在酒店式公寓运营模式中,业主将登记在其名下的独立产权单元出租给运营方,并作为出租方存在。
业主根据运营方确定的运营模式获得租金收益。
目前,该经营模式中最常见的运营模式主要包括:
收益池模式(Pool System)
独立单元收益模式(Independent Unit-Based System)
两种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业主租金收益的计算和分配方式不同。
1. 收益池模式
在收益池模式下,项目内所有独立产权单元运营所产生的收入将统一汇入一个收益池。
从收益池中的总收入中扣除一定的费用项目后,剩余金额按照各独立单元的价值、位置、装修标准等因素确定的权重进行分配,并据此计算支付给业主的租金收益。
2. 独立单元收益模式
在该模式下,从相关独立单元运营产生的收入中扣除一定费用后,剩余金额作为租金支付给对应业主。
从收入中扣除的费用主要包括独立单元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
除电费、供暖费、水费、清洁费等基础服务费用外,根据项目提供的设施和服务内容,具体费用项目也可能有所不同。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运营方不仅负责主建筑物内独立单元租赁关系的管理,同时也承担整个主建筑物的管理服务。
因此,由于运营方负责整个项目的租赁运营,其可以从租金收入中取得相应的服务费用。
3. 酒店式公寓是否属于旅游/住宿经营?
酒店式公寓运营模式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酒店或住宿经营业务。
在旅游或住宿经营活动中,运营方通常是设施的所有权人,并享有向客人提供住宿服务所产生的全部收入。
然而,在酒店式公寓模式中,已设立公寓产权制度的主建筑物内,每一个独立产权单元均由相应业主出租,并形成转租关系。
在该结构中:
运营方负责管理独立单元的租赁服务;
负责主建筑物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包括清洁、维护、安全等;
通过租赁服务以及项目区域运营产生的利润,根据运营方与业主之间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4. 酒店式公寓与短期租赁之间的关系
根据《土耳其债务法》(以下简称“TBK”),短期租赁属于独立产权单元租赁期限为六(6)个月以内的租赁关系。
此外,关于日租业务,土耳其内政部于2022年6月17日在第31869号《官方公报》发布了《关于修改〈身份信息报告法实施条例〉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其中规定了“日租住房”的概念。
根据该条例:
如果住房被用于住宿目的,或者实际上作为酒店、汽车旅馆、旅馆等住宿设施经营,则该类日租住房将被视为住宿经营场所。
土耳其内政部于2013年11月26日发布的相关通告对住宿场所进行了定义,并规定上述场所属于《营业场所开业及经营许可证条例》管辖范围内的经营场所。
这些经营场所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向行政机关申请营业开业及经营许可证,否则可能面临查封和关闭。
如上所述,租赁关系受到《土耳其债务法》的规范,但针对酒店式公寓运营模式下产生的租赁关系,土耳其法律目前并不存在完整、明确的专门规定。
因此:
对所提供服务质量进行监管的主管机构并不存在;
对住宿服务消费者的身份登记等安全事项,也可能产生法律和实际操作层面的风险。
结论
酒店式公寓近年来已成为土耳其不断发展的经营模式之一。
在该经营模式中,出售给购买者的房地产单元由运营方从业主处租赁,并进一步进行日租、周租、月租等短期或长期转租。
由于该经营模式涉及受公寓产权制度管理的独立产权单元租赁,因此其并不属于旅游或住宿服务业务范围。
因此,该类经营活动通常无需取得旅游经营许可证或住宿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目前不存在针对该类业务的专门监管机制。
然而,在没有许可证或行政审批监管的情况下开展该经营模式,可能导致服务无法按照统一标准和安全要求提供,并可能影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行业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