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耳其宪法法院废止“判决宣告延期制度(HAGB)”的决定
作者
Eyüboğlu & Büyükatak
发布日期
20 七月 2026
判决宣告延期制度(HAGB)
HAGB 是土耳其语“Hükmün Açıklanmasının Geri Bırakılması”(判决宣告延期)的缩写。根据该制度,如果法院决定适用 HAGB,则对被告作出的刑罚判决在一定的监督考察期限内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如果被告在五年的监督期间内没有故意实施新的犯罪,并且遵守 HAGB 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则针对被告作出的刑罚判决将被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被告实施犯罪的事实已经确定,但法院作出的刑罚判决不会产生其通常应具有的法律后果。换言之,HAGB 制度暂时中止了刑罚对被告生活产生的法律影响。
法院作出 HAGB 决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被告此前未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定罪;
判处的刑罚为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司法罚金;
被告此前未获得过 HAGB 决定;
法院认为被告不会再次实施犯罪;
被告因犯罪行为给公共利益或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已经得到赔偿;
被告接受法院作出的 HAGB 决定。
根据 HAGB 决定,被告将在五年期间内接受监督。
如果被告在该监督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并且遵守相关义务,则刑罚判决将被取消,案件将以不在被告犯罪记录中留下记录的方式予以终结。
如果被告在五年期间内故意实施新的犯罪,或者违反监督义务,法院将终止 HAGB 决定,并正式宣告此前作出的判决。
换言之,之前已经作出但尚未产生法律后果的判决,在 HAGB 被终止后将正式生效,被告所被判处的刑罚将被执行。该刑罚不得再次延期执行,也不得转换为其他替代性处罚。
关于废止判决宣告延期制度(HAGB)的土耳其宪法法院第2022/120号案件及第2023/107号决定
特拉布宗第二初级刑事法院向土耳其宪法法院提出申请,主张:
“适用 HAGB 决定无法为受害人提供充分补偿,导致犯罪行为人免于实际承担刑罚,并且国家未能履行保护和发展个人物质及精神存在的义务,因此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宪法。”
土耳其宪法法院在审查上述申请后,决定废止《刑事诉讼法》(CMK)第231条第5至第14款中关于判决宣告延期制度(HAGB)的相关规定。
该宪法法院废止决定已于 2023年8月1日 在《官方公报》中公布,并将于 2024年8月1日 正式生效。
废止决定的理由
土耳其宪法法院指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31条第12款规定,对于 HAGB 决定,仅允许提出异议程序,而不存在完整的上诉程序。
此外,如果被告接受法院作出的 HAGB 决定,则其将失去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istinaf)的机会。
宪法法院认为,这种制度实际上迫使被告提前放弃其法律救济权利,因此违反了土耳其宪法第36条规定的:
“公平审判权”。
此外,宪法法院认为,在 HAGB 制度下:
无需取得受害人的同意;
未为受害人提供精神损害补偿或其他有效救济机制。
因此,该制度无法为受害人提供充分且有效的补救措施,违反了土耳其宪法第17条规定的:
“保护和发展个人物质及精神存在的权利”。
宪法法院还特别审查了犯罪行为人为公务人员情况下 HAGB 制度的适用问题。
法院认为,目前法律并未规定公务人员不得适用 HAGB,同时实践中也无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该情况与国家承担的以下义务不相符:
为受害人提供适当和有效的救济;
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犯罪人给予相称的处罚。
最后,关于没收程序(müsadere),宪法法院指出:
在法院作出 HAGB 决定的情况下,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没收决定应在哪个阶段执行。
因此,通过上诉程序无法审查因没收措施而产生的财产权限制是否:
任意;
不符合比例原则;
违反法律。
宪法法院因此认定,HAGB 制度在这一方面违反了土耳其宪法第13条关于:
“基本权利和自由限制原则”
的规定。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土耳其宪法法院决定废止《刑事诉讼法》第231条第5至第14款中规定的:
判决宣告延期制度(HAGB)。
该废止决定将在宪法法院决定于《官方公报》公布一年后,即:
2024年8月1日
正式生效。
谨提交供您参考和评估。